“听说是被市里一个领导的小舅子,十年前用每亩四百元的价格买走了。原说是要建什么电子工厂,但一直荒着,现在野草都长得半人高了,里边有很多野兔子,还有狐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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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要那八百亩地干什么?”
“种庄稼啊,闲着多可惜!”他说,“叔,你跟县里领导说一声,你的话他们肯定听。我接手那片地,一年种两季,春天小麦,秋天玉米,每年最少可以生产一百六十万斤粮食。”
不时有云雀被收割机惊起,它们冲上云天,在空中鸣啭。收割机拐了一个弯,迎着阳光前行,他摘下墨镜,递给我,说:“叔,戴上墨镜。”
我说:“你自己戴,你在工作。”
“没事,我习惯了。”
“你对自己的将来,对这个社会,对农村,有什么想法?”我问。
“叔,你是不是想把我写进小说里去?”他笑着说,“俺爹说让我跟你少说话,说万一被你写进小说里可就倒了霉了。”
“别听你爹瞎说,”我说,“即便我把你写到小说里,你也未必会倒霉,也许还会走运呢。”
“俺爹说你当年把俺爷爷写进了作文,结果,让他天天挨批挨斗,差点把命搭上。”
“这是个历史的误会。”我说,“如果我早知道能惹出那么多事来,打死我也不会写那篇作文。”
“我很想学学那篇作文呢,”他说,“我上小学时,作文挺好。老师们号召我们向你学习。”
“你们老师是在误导你们,”我说,“你看你现在多豪迈!将来你把村里的土地都集中起来,你就成了农场主了。”
“什么农场主,”他说,“我好捣弄机器,喜欢一眼望不到边的土地,俺爷爷就爱土地,这大概也是遗传吧。”他又说,“俺娘也经常说你光着脊梁拾棉花的事儿,说你特别抗冻,别人穿着夹袄都打哆嗦,可你却光着脊梁唱歌。”
“我为什么光着脊梁拾棉花?那是为了节约衣裳,”我说,“我为什么唱歌?那是冻的,唱歌可以御寒。”
三
我十六岁时,村子里的长舌妇就造谣说我跟孙来雨的娘于红霞有不正当关系。这样的谣言是可以杀人的。刚开始我只是感到那些老娘们看我的眼神不大对头,鬼鬼祟祟、闪闪烁烁,后来我听说了她们的谣言,只感到血液嗡的一声都集中到脑袋上去了。说实话我连死的念头都有了。幸亏我母亲在确认我清白之后劝我说:不要怕,干屎抹不到人身上。这才使我渡过了这一劫。
这样的谣言之所以能造到我头上,是因为那一年,我承包了一个份额的采摘棉花的任务。本来采摘棉花是妇女的事,但那年我们生产队种棉花特别多,棉花的长势又特别好,队长就让我这样的不满十八周岁的半劳力,每人也承包了一个份额的棉花。
从中秋节后,第一茬棉花开放,一直到初冬霜雪遍地,几乎每天都在棉花地里弯着腰采摘。为了提高效率,节约时间,早晨下地时就带一个玉米面饼子一块咸菜,中午饭都不回家吃。面对着白茫茫的棉花,我真是发愁。一个人,一整天,弯着腰,重复着最单调的劳动,我感到绝望而痛苦。我承包的份额,与于红霞紧挨着。她采摘棉花时左右开弓,速度很快。我只会用一只手采摘。她嘲笑我:“青年,这是老娘们干的活儿,你来干什么?真是胡屌闹!”她的话让我脸上发烧,她嘻嘻笑着说:“哟,还脸红了!”
于红霞的儿子孙来雨那时还不满周岁,刚开始时,每天上午十点多钟和下午三点多钟她的婆婆会抱着孩子来喂奶,后来,听说孙敬贤把于红霞两口子给撵了出来,他们只好借住在生产队的场院屋子里,她婆婆也不给她看孩子了。从此,于红霞来摘棉花时,就只好背着孩子。这一下,她摘棉花的速度慢多了。我看她可怜,有时候就帮她一些忙。有一天,她坐在棉花包上,一边奶着孩子,一边哭。我心里很难过,就劝她:“嫂子,别哭了。”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劝她。她哭着说:“兄弟,我真是命苦,竟然嫁给这样一户人家。我娘家是贫农,俺爹还是老党员。我真是鲜花栽到猪圈里……”我多少知道一点儿她与孙敬贤的大儿子孙双库的恋爱史。孙双库盲流到长白山林场当伐木工,于红霞的姐夫也是这个林场的工人。于红霞到她姐姐家去探亲,认识了孙双库。孙双库一表人才,能说会道,一来二去,两人就成了。当然,问起家庭出身时,孙双库撒了谎,说自家是雇农。后来林场清理外来人口,就把孙双库连同于红霞给清理回来了。回来后才知道自己嫁给了地主的儿子,于红霞又哭又闹,但最后也只好认了。
孙红霞问我:“兄弟,听说你写过一篇《地主的眼神》?怎么写的?你能不能背给我听听?”我说:“那还是上三年级的时候,记不清了。”她说:“自己写的文章,一百年也忘不了,快背。”
于是我就大概地把这篇文章背了一遍。她感慨地说:“你写得太好了。孙敬贤这个恶霸地主,眼珠子闪着绿光,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,而是狼的眼睛!你知道他为什么把我们撵出来吗?这个老畜生,竟然打我的主意。我的奶水多,孩子吃不完,他竟然让我把奶水挤给他喝,说能治好他的胃病。你说世界上有这样的公公吗?他还是个人吗?恶霸地主刘文彩才喝人奶呢,他竟然也想喝,刘文彩喝的是奶妈的奶,他竟然要喝儿媳妇的奶!喝我的奶,白日做梦,我的尿也不给他喝……”
自从于红霞把家里的事说给我之后,我感到与她的关系亲近了一些。她喂孩子吃奶时根本不避讳我,这在农村也是很正常的事。我在小说《白狗秋千架》里就引用过农村的俗语:“没结婚是金奶子,结了婚是银奶子,生了孩子是狗奶子”,这意思不用解释,大家都懂。她对我说过好几次:“我这人也真是奇了怪了,吃的是地瓜萝卜,但奶水足得哎,我上辈子一定是头奶牛……”后来她跟我商量:“兄弟,你看我,后边背着个孩子,前边还要干活,真是不方便,你呢,天生也不是个干这活的材料,咱俩能不能合作一下?你帮我抱着孩子,我腾出双手摘棉花,我连你那份也摘了,你看怎么样?”我犹豫着,她又说:“好兄弟唉,求求你了,你帮嫂子这个忙,等嫂子回娘家时,把俺妹妹说给你……”就这样,我抱着于红霞的孩子,于红霞帮我拾棉花。就这样,关于我跟于红霞关系不正常的谣言产生了。
四
葬礼队伍的最前面,是四个手里端着银枪的开路先锋。他们身上都穿着部队淘汰下来的军装,腰里扎着皮带,脚上穿着皮靴。在他们后边,又有八个保安,也都是制服整齐,手提着棍棒,训练有素的样子。再往后,是十二个礼兵——当然也是山寨的——抬着一具红色的棺材。棺材里只盛着一个骨灰盒,骨灰盒里盛着孙敬贤的骨灰。因为棺材不重,所以礼兵们都走得很潇洒。再往后,是抬着纸扎的轿车、电视、洗衣机、空调机等家用电器的人们。再往后是山寨的军乐队,也是乐器闪光,服装灿烂,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儿。再往后,就是孙敬贤的后代和亲戚朋友们。我从这支队伍里认出了孙双库和孙双亮。这哥俩虽然披麻戴孝,但脸上非但没有痛苦的表情,反而有些洋洋得意。我早就听父亲说过,孙双库扬言要给他爹办一个高密东北乡最豪华的葬礼,要用这种方式狠狠地打那些当年曾经欺负过他父亲的人的脸。送葬的队伍里没有于红霞,这让我感到了稍稍的安慰。我知道很多地主不是坏人,但我也知道,这个孙敬贤的确不是一个好人。这其实跟他的地主身份没有关系。
在雄壮的军乐声中,老地主孙敬贤的葬礼仪仗缓慢向前,退回去几十年,这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。村子里的人都出来观看。因为年轻人多数不在村里,所以看客们基本上都是老人,其中就有那位揍过孙敬贤的贫协主任。他张着嘴,嘴里已经没有牙,流着哈喇子,脸上挂着傻傻的笑。老人们看着这个地主的耀武扬威的葬礼,心里怎么想?其实没人去关心这件事的政治意味,大家只是感到很热闹,很荒诞,很好玩。而不惜重金为他爹出大殡的孙双库,也感到了扬眉吐气的幸福。但孙来雨认为自己的父亲很糊涂,花这么多钱办一场类似戏说历史的葬礼,就像对着仇人的坟墓挥舞拳头一样,其实毫无意义。他对我说:
“叔,我爹与我爷爷一样,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。”
(本章完)